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润钊 通讯员许晓煜)仅需缴纳200元,即可获得高达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洋发展局联合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召开厦门市乡镇船舶渔工互助保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化沿海乡镇船舶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在厦门市全面铺开乡镇船舶渔工普惠互助保险。不久后,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厦门市办事处便向海沧区嵩屿街道石塘村10名乡镇船舶渔工签发首批普惠型乡镇船舶渔工雇主责任互助保险保单,总风险保障金额达300万元。
据统计,厦门市除有688艘在册渔船外,还有多达2000余艘乡镇船舶,而这些渔船上的乡镇渔工群体长期以来缺乏针对性保障。
当前推出的普惠型保险方案由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结合厦门实际量身定制,具有“低费率、广覆盖、高保障”等特点。方案规定,凡16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乡镇(街道)船舶从业人员(含船东)均可参保。缴纳200元,即可获得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覆盖雇工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伤害致伤、残、死亡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依法应由会员(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如需更高保障,渔民还可叠加现有乡镇渔工互助保险,累计保额最高可达110万元。
据悉,该保险以村(居)为单位统一集中投保,保险期一年。具体流程为乡镇(街道)或村(居)提供盖章确认的登记人员名单后,渔业互保办事处将主动联系村(居)预约办理时间,村(居)再通知船东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集中办理或自行前往服务窗口办理,现场实现“一次办结”。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厦门各街道、村社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备案船舶渔工逐一摸排,建立参保台账,确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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